<%@LANGUAGE="JAVASCRIPT" CODEPAGE="936"%>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
帐号:
密码:
受理范围
启封、登记信件
信件处理
回复来信
接访范围
接谈方式、方法
来访案件的处理
内蒙古政府信息网
北京信访局
南京信访局

您是第 位贵宾


-
自治区党委、政府召开全区信访工作会议 (2004-12-2)
-
全区各地开展信访法制宣传月活动 (2004-12-2)

信访人采用书信的形式反映信访事项,应当向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有关国家机关投信,尽可能不要一信多投,避免不必要的重复信。
信中应写明反映的问题、具体要求、提出的意见建议等内容,并尽可能地提供相应的辅证材料。
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,不得捏造事实,不得诬告他人。
来信一般应属真实姓名、住址、联系方式,以便联系。


-
自治区党委、政府召开全区信访工作会议 (2004-12-2)
-
全区各地开展信访法制宣传月活动 (2004-12-2)
 

0471-6944555
便民服务
常用电话 邮政编码
飞机航班 办事查询
气象信息 火车时刻
 
呼和浩特市 包头市
巴彦淖尔盟 鄂尔多斯市
赤峰市 通辽市
乌兰察布盟 锡林郭勒盟
呼伦贝尔市 乌海市
兴安盟 阿拉善盟

版权所有: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
地址: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号内蒙古政府大院信访楼 电话:0471-6946231 邮编:010050